消防應急疏散產品是專門用于緊急逃生和救援的產品,需要滿足各種功能和安全要求。
在發生危險情況時,消防應急疏散產品的要求應滿足
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取得國家規定的強制性認證證書。
具有為人員疏散、滅火作業提供照明、疏散指示等消防應急功能。
具有故障檢測功能,發生故障時應發出故障信號。
消防應急照明產品和消防應急疏散標志的應急轉換時間不應大于5s,高危區域使用的系統應急轉換時間不應大于0.25s,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大于0.25s。小于90min,且不小于產品本身的標稱值應急工作時間。
集中控制消防應急系統的控制裝置應能控制和顯示與其相連的所有燈具的工作狀態。具有控制輸出功能的產品應能按設計要求輸出控制信號,并可以手動和自動連接。所有燈具均轉為應急狀態,并設有強制所有燈具轉為應急狀態的按鈕。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配備主電源、充電、故障和應急狀態指示燈,以及模擬主電源故障的自復位測試按鈕(或開關)。
關注星派克
聯系客服微信